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智慧法院的网络化技术融入到法院各项实际工作,受到了百姓的广泛好评。近日,延吉法院朝阳川法庭副庭长胡宗峰收到了一面从四川成都邮寄来的锦旗,当事人徐某向法官表达了自己足不出户就解决纠纷的真挚谢意。
2013年8月,徐某与李某在成都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李某将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协助过户到徐某名下。但是二人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李某一直未协助徐某过户。2021年4月,徐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因二人离婚后断绝了联系,且李某户籍所在地为延吉,故为方便其诉讼,延吉法院朝阳川法庭工作人员指导远在成都的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网上立案。
立案后
如何向不知所踪的李某送达立案通知书成了胡法官面临的第一道难题。通过对李某的户籍地址多方打听,胡法官找到了李某的母亲和姐姐,但是她们都以不知道为由拒绝提供李某的联系方式。
如何得到李某的联系方式成了胡法官面临的第二道难题。为了打开找到李某的唯一突破口,胡法官不厌其烦的向其亲属做思想工作,通过多日连续不断的沟通,李某的母亲同意告知李某的联系方式,胡法官终于联系上了李某。与李某联系后,李某的态度很坚决,明确表示不会协助徐某办理过户手续。
如何化解李某的心结,让李某配合过户成了胡法官面临的第三道难题。一方面,胡法官反复向李某进行释法明理,向其表明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胡法官突出情感调解思维,与李某唠起家常、感念过往。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劝解,李某的态度逐渐好转,最后李某欣然接受了胡法官的建议,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协助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该案以徐某撤诉告终。在电话回访中徐某高兴的说:“现在已经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没想到能这么快解决困扰自己多年的问题,本来还以为必须去延吉才能诉讼,这网上诉讼既免除了来回奔波的麻烦,又可以避免疫情带来的风险,真的太方便了,非常感谢延吉法院”。
不懂就问:本案的诉争房屋在成都,为何不能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成都法院受理呢?
法官普法: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管辖:(2020)最高法民辖14号规定,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属于因离婚这一人身关系事项而引发的财产分配事宜的纠纷,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的范畴,应按照婚姻家庭纠纷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处理,即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即使离婚后财产分配涉及不动产,由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属于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本案中,虽诉争房屋在成都,但被告住所地在延吉,根据上述规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即延吉市人民法院管辖适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2 08:21:1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