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延吉市法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年轻法官起到了“传、帮、带”的效果,调动了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
2月19日上午9点,延吉市法院副院长郑贞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冬,审判员林大海组成合议庭,通过微信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主审法官郑贞子考虑到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不便组织当事人现场开庭,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网上微信视频开庭形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通过视频形式有序进行在线答辩、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
同日上午10点,延吉市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崔海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许玲,审判员刘风春组成合议庭,启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庭前调试,办案法官将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当事人只需各自在家使用手机就能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陈述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举证质证、庭上调解等程序性环节都在网上进行,画面清晰直观,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诉权,也使得当事人得以减少诉累,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延吉市法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审判”审理模式,依托微信群载体,将法庭“转移”到微信上,做到疫情防治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2-28 09: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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