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法院“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帮老百姓办成事
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要求,延吉法院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在立案庭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6月7日和6月8日,通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妥善调解了两起纠纷,经过法院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依法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做到了息事宁人,案结事了。
案件一:
该案为原告齐某状告被告朴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系多年的供销合作伙伴关系,朴某是水果商,经常到齐某处批发水果。由于去年经营不善,导致朴某资金链断裂,共拖欠齐某买水果费18550元。为追索此笔欠款,齐某一年来多次找朴某讨要,但朴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欠款。无奈之下,齐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工作人员认真询问,了解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随后,将原、被告二人约到了法院,经过法官2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完成了给付义务。拿到钱的齐某说:“老百姓办不成的事,到人民法院来调解后,什么事、什么纠纷也都能解决掉,真是急百姓之所急。”
案件二:
该案为原告姜某与被告王某交通事故达成还款协议纠纷案。按双方的协议,被告王某应给付原告姜某10000元。履行协议时,被告王某陆续支付了欠款9000元,尚欠1000元未付。原告姜某经半年的多次索要,被告王某以工作忙、生活困难等为由拒不支付。因此,原告姜某来到法院“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行反映并要求起诉。
经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解了案情原委。随后将原、被告二人约到了法院,释明法律,答疑解惑。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王某当场给付了原告欠款,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延吉法院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诉服中心的兜底窗口,解决立案工作的疑难杂症,推动诉讼事务一次办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1 0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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