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吉,副院长(挂职),协助院长负责刑事审判、扫黑除恶、房地产审判、青年法官、团委、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办公室。
2001.09--2005.06 延边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
2005.11--2010.07 延边州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法官助理
2010.07--2012.09 延边州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助理审判员
2012.09--2013.07 延边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
2013.07--2015.01 延边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其间:2014.09--2016.06 延边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法学硕士
2015.01--2019.07 延边州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其间:2017.04--至今延边州法院青年法官联合会主席
2018.04--至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
2019.07--至今 延边州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其间
2019.09--至今 延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2 0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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