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倩,党组成员,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速裁审判、交通事故审判等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速裁庭、行政庭、开发区人民法庭。
1989.12--1990.07 敦化市矿业公司职工其间:1988.09--1990.07 延边大学法律专业(脱产)学习
1990.07--1996.02 敦化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
1996.02--2003.08 延吉市人民法院助审员、审判员其间:1999.07--2001.12 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2003.08--2005.02 延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其间:2002.09--2005.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大学(函授)学习
2005.02--2006.05 延吉市人民法院河北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6.05--2007.05 延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7.05--2011.04 延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2011.04—至今 延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2 0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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