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锡,党组书记,院长。领导并主持延吉市人民法院全面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1990.09--1994.07 延边大学法律专业学生
1994.07--1994.10 待业
1994.10--2000.06 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书记员
2000.06--2002.02 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2.02--2003.05 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3.05--2004.07 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副庭长
2004.07--2005.07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5.07--2006.06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6.06--2007.11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副庭长
2007.11--2008.02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督查局科员
2008.02--2009.04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督查局副局级督查员(副科)
2009.04--2010.03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督查局副局长
2010.03--2015.06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其间:2014.08.21--2014.08.27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延边州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2013.03--2015.07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学习)
2015.06--2017.03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
2017.03--2017.12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7.12--2020.04 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2020.04--2021.08 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2021.09--至今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2 08: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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