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访人必须依法上访,讲究文明,注意卫生,自觉维护接待室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上访人应当客观事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三、上访人应端正态度,理性上访,心平气和的陈述案情。不得情绪激动在接待室大声喧哗。
四、上访人应知接待室内安装有摄像头,上访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以便后期调查取证。
五、上访人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解决问题后,应迅速离开,以免影响对其他信访人员的接待。
六、群体访,应选出1至2名代表,其他人员应在外等候。
延吉市人民法院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3-09 1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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