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市挑补绣花厂与被执行人北京信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陈朝阳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支付1050万元欠款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陈朝阳基本信息:陈朝阳,男,1965年6月15日出生,汉族,籍贯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住北京市西城区后泥洼胡同1号,身份证号110102196506150817。
凡向本院举报陈朝阳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陈朝阳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后使得本案标的额全部执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本案标的额部分执行的按执结到位数的5%给予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10—89689150或18910062889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5-26 13: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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