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法院院长 李柱善
(2020年6月18日)
洪岩秘书长、各位委员:
请审议延吉市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延吉法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稳妥推进改革,着力化解矛盾,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和谐延吉做出积极努力。
一、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收结案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0年5月31日,延吉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84件,受案量占全州行政案件总量的38.24%。其中,诉讼案件400件,审结345件,结案率86.25%;非诉执行审查案件384件,审结382件,准予执行率81.94%。
从案件所涉领域上看,五成以上案件集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公安四大传统行政管理领域。其中,环资类案件同比增长13.6%,呈逐年增长态势,是占比最多的案件类型。涉及公司登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也进入行政诉讼视野,反映出社会改革发展变化对行政审判的新挑战。
(二)主要做法
——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方便群众诉讼”的工作目标,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通过应用电子银行、移动微法院等举措,有效解决异地诉讼当事人的跨域立案、缴退诉讼费、档案查阅等需求,做到“让群众少跑腿”。结合院长值班接访制,对涉及行政纠纷的重复访、集体访及容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上访群众释法明理,给出明确处理意见,引导其依法诉讼。二是坚持严格司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结某公司诉延吉市住建局等行政许可案件,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依法审结某鉴定公司诉延边州住建局行政不作为案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解以往“民告官不见官”的局面,拉近“官民”距离,促成问题实质性解决,经协调化解原告撤诉结案的占5.21%。2018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82件,出庭应诉率95.5。行政机关败诉110件,败诉率31.88%,同比下降0.52%。
——落实行政审判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一是推进行政审判繁简分流改革。作为省高院确定的首批行政审判繁简分流试点法院,延吉法院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分流模式,较好的应对案多人少的困境。2018年以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行政案件150件,平均审理天数33天,简易程序适用率37.5%,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二是深化相对集中管辖制度改革。作为延边试点法院,自2013年起,本院集中管辖龙井、珲春、和龙、敦化的相关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互联网+”司法服务与现场调查取证、巡回审判相结合,有效缓解异地审理给群众造成的不便。2018年至今,共受理集中管辖案件117件,审结115件。集中管辖有效避免非正常因素对审判的不当干扰,确保公正司法,提升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
——全面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护航绿水青山。延吉法院是省内最早进行公益诉讼的试点法院,也是延边州公益诉讼集中管辖法院。2017年7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与检察院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强化法检“两长”带头办案等尝试,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范式,与检察机关就公益诉讼的诉讼理念达成共识,为顺利审理打下基础。目前已审结公益诉讼案件22件,服判息诉率100%。2018年7月,集中宣判9起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对被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予以判决,同时对检察机关起诉的不规范之处予以指正,媒体、人大代表受邀旁听,起到良好的示范意义。
——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支持依法行政。一是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通过专项培训、研讨会等方式通报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帮助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二是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准确研判审判中发现的矛盾态势,连续3年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答辩、证据固定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5件。三是坚持依法办案与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并举,促使双方在诉讼外达成和解。服务政府重大项目,指导北大新城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引导1200余户被征收人自愿签订补偿协议;依法审理汪延公路钉子户拒缴土地等重大案件,为延龙图新区、汪延公路、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全省第一批府院联动试点法院,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中院前期拟定的实施办法及运作模式,依托延吉市人民调解中心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3月31日,继州市同步召开首次府院联席会议后,举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全州乃至全省率先推动该项工作的实体运行。4月8日,本院与市政府共同印发相关机制文件,正式启动延吉市府院联动工作。至今,共受理行政纠纷8件,促成郑某某诉延吉市征收局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等3起标的额超149万元的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依托州府院联动平台召开专项府院联动现场会,就延吉市政府西市场、大千城、老旧小区改造等涉及4500余人切身利益的十几个县市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意见,提高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为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起到积极作用。
二、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是行政审判力量薄弱,后备力量储备不足,衍生了案多人少、裁判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延吉法院年均受案超2万件,法官年人均结案304.4件,位列全省第一,是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9倍。在此环境下,行政法官除办理行政案件,还要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工作任务繁重。此外,相当一部分行政案件原告人数众多,对立情绪严重,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处理难度大,形成行政审判人员缺乏、流动性大的现实困境。法官有限的精力疲于应对繁重的工作,难免出现错漏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公信力。
二是行政审判面临更为严峻的外部压力。近几年,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开展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专项活动,将此作为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但在实践中,存在对类案批量发送检察建议以及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部分建议缺乏实效性,不能真正实现活动初衷,给行政审判工作带来极大困扰。
三是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意识有待增强。少数行政机关不够尊重群众诉权、不愿接受败诉结果;有的认为出庭应诉影响形象,罕有一把手出庭应诉,且出庭不出声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对司法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反馈、整改比例较低。
四是行政诉讼参与人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相较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体量小、专业性强,专攻行政诉讼的律师较少。很多律师又受聘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很多原告委托的代理人不具备法律知识,不能给予专业、理性的诉讼服务,特别是社区推荐的人选存在良莠不齐现象,法律服务行业方面缺乏规范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忠诚履行审判职责,着力解决行政审判突出问题。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对新类型、疑难复杂行政案件的研判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质效,营造规范高效的司法环境。
二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依托府院联动平台,完善多元化纠纷机制,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服务质量。
三是深化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到“应诉”的转变,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加大行政审判后备干部培养,增强法官履职本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五是完善府院联动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核心产业、城市发展等重大项目推进中,加强事前研判,提供专业意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恳请人大代表一如既往支持法院工作,增进对行政审判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延吉市法院将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法治延吉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6 08: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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