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任务,保持党员先进性,牢固树立法院党员干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制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如下。
一、基本原则
法院党员干部始终要做到坚持以民为本,深怀爱民之心,以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所有的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把服务当成一种信念,密切联系群众,切身增强自身服务群众的能力,通过承诺践诺,不断加强职能转变,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终做到立足岗位做奉献,勇于担责,敢于干事,不断开拓进取,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承诺范围
全体党员。
三、承诺内容
(一)科学定诺。党员按照“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自身岗位工作实际,做出符合实际、力所能及、简明扼要的承诺内容。
(二)示诺践诺。承诺事项确定后,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报党总支备案。党员做出承诺后,要积极创造条件,兑现承诺。党员要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兑现承诺,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各支部要对党员践诺情况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对完成不及时、不达标的进行督促落实,对完成难度大的,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年末对党员承诺践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对完成好、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并作为党员年末绩效考核重要参考指标,考核优秀的党员可以推荐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5 09:24:43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