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3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坚强有力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全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延吉市法院行政审判庭继续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认真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和指标,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一、2023年度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分析
(一)行政诉讼案件
2023年截止目前,延吉市法院共计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3件,其中新收191件,旧存2件,审结184件,不予立案29件,结案率为95.34%。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旧存0件、新收1件),结案1件。
2023年截止目前,行政审判庭着重提升行政诉讼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率,除发回重审案件、公告案件外,其他案件通过实施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对权利义务明确,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性质相同的案件,由同一审判员集中审理,实现快审快结,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7.82%。
(二)非诉执行案件
2023年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7件,审结107件,结案率为100%。其中,准予执行103件,撤回申请4件,准予执行率为96.26%,裁执分离率100%。另外,通过府院联动协调化解机制,诉前化解老旧小区仓库拆除及延河水库房屋强制拆除案件共计18件。
(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及败诉率等
2023年截止目前,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法定代表人出庭1件,以庭代训2次,行政机关败诉率10.86%,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不动产登记案件和家乐首府小区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房屋征收补偿类系列案件。
二、2023年度行政审判主要工作
延吉市法院行政审判庭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延吉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大局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2023年度,积极组织协调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确立本年度府院联动工作总目标,积极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加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化解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针对可能败诉的案件,及时向行政机关告知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案件累计81件,其中,家乐首府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房屋征收补偿类系列案件57件,经主管副市长批示,征收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已经全部在诉中化解,成效显著。
(二)调研、普法、宣传工作硕果累累
1.稳步扎实推进司法调研工作,2023年截止目前,已上报吉林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1篇,并获得行政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另上报东北虎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案例1篇,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篇,行政双选案例1篇,等待评选结果作出。
2.精准发力,积极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截止目前已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1次,8.15全国首个生态日普法活动1次以及受邀延吉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培训活动,作题为《行政执法与应诉实务》的专题培训讲座,收效良好。
(三)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意见。
延吉市法院充分认识到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是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等。为此本院组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审判干部对市政府重大项目,即老旧小区改造、延河水库环保督促工程等建设中,提前介入,共同进行研究,提供法律意见,致使政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审判力量薄弱,案件办理质量仍需提高。
2023年,因庭室员额法官数量较少且均为女性,两位法官先后休产假,故有时存在无法兼顾审判工作和其他任务的情况。新型疑难行政案件增多,年轻审判员经验不足,理论功底不够,需要加强行政审判业务能力培训。
(二)2023年度,非诉执行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中系列案件增多,涉及全市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协调化解难度加大,工作压力较大。
四、今后行政审判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及指导下,履行审判职责,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着力解决行政审判突出问题,更加有效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行政审判人员办案能力。
要求行政审判人员学习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积累行政法律审判经验法律素材及办案经验,达到“心中念法理,脑中存条文”的高度,从而提升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案件办理能力,努力做一名坐堂能办案,上台能讲课,伏案能撰文的优秀法官。
(二)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法官行为,端正待人态度。
以“清正廉洁”、“司法为民”为要求,时刻警惕廉政问题,将廉政建设放在法官素质建设首位,杜绝办案人员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非正常往来,从而避免使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要求行政审判人员端正待人态度,当事人对案件及法律问题需要解释时,耐心向其释明法律规定的涵义,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时,避免冲突,耐心疏导,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要求行政审判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继续完善府院联动工作。
依托人民调解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长效机制,对全市核心产业、重大项目、城市发展、交通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强化分析研究,并做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前延后伸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交流,增强出庭应诉意识。
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督促;对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案件,发出司法建议,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
(五)定期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反馈行政机关败诉原因。
对部分行政机关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法律存在偏差、忽视程序价值、应诉能力不强等问题,定期和行政机关展开法律问题讨论会、研究会等,加强良性交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不动产登记案件、治安处罚类案件、工伤认定类案件、工商登记类案件等常见类型案件,及时总结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定期与行政机关座谈交流,并提出建议与指导性意见,提高行政机关法律意识,注重程序价值,帮助行政机关避免发生类似败诉情况。针对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过程中形成的系列案件,在受理前加强府院协调,减少纠纷的产生。
结 语
2023年,在认真学习党的纲领,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二十大会议精神的条件下,坚定政治立场,深切的领会精神内涵。延吉市法院紧密围绕延吉市的发展大局,从市情出发,按法律办事,以法治精神推进与落实延吉市政府 “依法治市”的执政理念。通过审判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用法律制度和司法监督将行政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今后要继续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探索行民交叉案件审理在程序制度设计上的可行性,注重繁简分流工作,审理好跨区域管辖案件的管理和审判工作,更好的实现行政诉讼的目的,为延吉市的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推进府院联动与协调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10 13: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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